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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屯昌县中医医院紧急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号)
2020-11-27 18:15: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知》(琼人社发〔2020〕14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需要及为新院区的投入使用做好储备人才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医务人才,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结构,提高医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屯昌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

   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中医院人,招聘办主任由李传俊同志兼任,招聘办工作人员从县中医院抽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共39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见附件《屯昌县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

  3.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户籍、学历、专业、年龄等其它资格条件;

  5.年龄按岗位设置表所规定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0年10月31日止。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已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或属于屯昌县政府公开招聘,尚未达到聘用期限而未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屯昌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7天。

  (二)报名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周末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屯昌县中医医院人事科(新建二路69号;电话:0898-67812968)。

  3.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直接登录屯昌县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打印填写后,到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

  (3)报名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学历证明(现场查询打印)。

  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