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它单位,不得辞职、借调或调动。
3.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执行回避工作由用人单位审查并报领导组。
(三)公开招聘工作整个过程要严肃招聘纪律。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考试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此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股:0359-880108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
0359-3660158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
(一)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平陆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平陆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平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5月8日
原标题:平陆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www.pinglu.gov.cn/doc/2024/05/08/4475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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