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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聘公告
2020-11-25 11:44: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2)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chq.mas.gov.cn)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委监委或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慈湖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安排至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而未录用人员,将全部纳入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区产业开发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笔试面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0555-2499477(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3500217(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