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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藏文化博物院招聘公告
2020-11-25 11:46: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现场报名: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博物馆南馆二楼综合办公室报名;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二路36号;

  电话:0971-5316426。

  网上报名:可将报名表及有关证件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345735675@qq.com。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须提交《青海藏文化博物院招聘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生毕业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报名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

  我院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以电话方式通知笔试。因网上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最迟可于笔试前半小时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博物院综合办公室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社会常识、公文写作。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1.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为考核标准进入面试阶段,按招聘岗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为15分钟,分值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与公示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青海省人才网及本博物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九、待遇与保障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青海藏文化博物院薪酬管理制度》。聘用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员工意外保险。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青海藏文化博物院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971-5316426;0971-5226065

  凡有意向应聘,对招聘岗位有职业兴趣,符合招聘条件的求职者先用电脑各大搜索引擎访问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从常用下载中找到青海藏文化博物院招聘登记表后下载到本地电脑桌面,然后详细填写应聘简历。将填好的应聘简历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通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