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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补聘党建专员公告
2020-11-25 11:40: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银海区基层党建工作需要,2020年计划公开补聘党建专员5名;其中,基层党建岗位4名,党费会计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层党建岗位报考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7)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党费会计岗位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财会相关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6)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调查了解党组织运行和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党组织的联系和督导,推进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动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排查整顿,不断提高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协助开展党建督查活动;

  (三)督导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协助抓好党内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四)督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指导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五)助力开展综合环境整治、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巡视巡察专项整改等工作。

  (六)做好党费会计有关工作。

  三、补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行在北海人才网下载补聘公告附件《北海市银海区2020年补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含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并如实填写,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大专学历不用提供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提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银海区委组织部电子邮箱:yhzzg605@163.com,或直接送达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