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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赣州市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2020-11-25 11:47:03   地区:江西   浏览:0

  实行现场资格审查,视疫情情况初定2020年12月11日(上午8:30-下午5:30),地点设在崇义县委人才办(地址:崇义县公务大楼201办公室,电话、传真:0797—3812771)。如果改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需提供网上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信息、材料造假或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分高者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入围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二人及以上的考察组。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七)实习

  考察合格人员中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直接进入聘用阶段。考察合格人员中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按1:1的比例确定为实习对象,进入用人单位实习,实习期为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中往届毕业生及实习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实习期间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政府审议。审议批准聘用后,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在工资福利基础上,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人发放人才补贴。同时享受安排人才住房、优先岗位聘任、优先落户、配偶调配及子女入学等待遇。

  (二)实习期间由用人单位发放每月900元伙食补贴,一次性1000元的家具购置补贴。县财政另发放每月2000元基本生活费。县委人才办负责安排入住人才住房。

  六、其他

  (一)考生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方案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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