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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滨州市沾化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公告
2020-11-23 10:59: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沾化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发放《沾化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到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县(市、省)域间调动手续。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九、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系统受程序限定,到规定时间自动关闭入口,请考生及时上网操作,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以及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表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系统窗口不再另行开启。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滨州市沾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3329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543-7811520

附件:1. 2020年滨州市沾化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滨州市沾化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滨州市沾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1日

原标题:2020年滨州市沾化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hanhua.gov.cn/art/2020/11/21/art_118071_10044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