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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海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公告
2020-11-23 11:04:16   地区:广西   浏览:0

  五、聘用和培训上岗

  1.确定聘用人选和签订合同(12月中下旬)

  根据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北海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统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最后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从入围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本次入围人选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正式上岗后1年之内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入围人选中按照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补录。

  2.上岗培训(12月下旬)

  由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组织对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统一进行上岗培训。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北海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如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2.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为北海市公开选聘的两新组织党组织特设岗位人员,不享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公布的《2020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第五点第(二)条政策保障。

  七、管理和服务

  1.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由市、县(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

  2.聘用期间,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户籍关系原则上不变。

  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续聘期间的待遇不变。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4.各用人单位为所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条件。

  5.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期间原则上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9-318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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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北海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需求表.docx

  2020年北海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