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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滨州惠民县事业单位选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11-23 11:10: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加快储备高素质专业化年轻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惠民县面向社会公开补充选聘27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一流建设学科),详细名单见附件1。“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附件2。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所依据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0年11月25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可延迟至2020年12月31日)。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专业、学历、学位等须有对应关系)。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对暂时无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容缺机制,即做出个人承诺后,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相应资格证书自聘用起1年内取得并提供即可。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参加选聘。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滨州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评议的方式进行。选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9:00—12月1日16:00。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uimin.gov.cn/),点击相应报名入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12月1日16:00后,不再受理改报其他岗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等事宜。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0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报名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未就业的可不盖章。《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