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下半年重庆江津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11-20 15:17: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江津区最低服务5年以上(岗位如有聘用单位服务年限要求须同时执行)。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选)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

  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index.html)。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点击下载>>>

  2020年下半年江津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doc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