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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第三批)
2020-11-20 15:19: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6、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璇

  邮箱:zxuan@gzw.sh.gov.cn

  联系电话:54196085

  监督电话:2311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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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招聘报名表.docx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