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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审计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0-11-20 15:28: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审计大学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南京审计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rlzyb.nau.edu.cn,人才招聘栏)。

  3.因应聘人员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即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组织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组织考察的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在南京审计大学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现工作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南京审计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3.约定试用期。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4.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照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审计大学人力资源部和学务委员会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318831(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25—58318215(学务委员会)

  八、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审计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举报信箱:jjjb@nau.edu.cn

  举报电话:025--58318862

  监督电话:025--58312994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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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审计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xlsx

  南京审计大学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