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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海曙区卫健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11-19 15:26: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指标数1:3比例入围面试,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海曙区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资料:

  ①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有执业资格的须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及复印件;⑥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及复印件、学籍证明及复印件;⑦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及复印件(按各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其中护理岗位面试由两部分组成(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护理岗位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20%。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护理岗位)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护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2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和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区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和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