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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李沧区卫生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及备案制招聘简章(45人)
2020-11-19 14:59: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35号)及《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青岛市李沧区卫生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9名、备案制工作人员16名(详见《2020年青岛市李沧区卫生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及《2020年青岛市李沧区卫生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12月2日 9:00—12月4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12月2日11:00—12月5日16:00;

查询时间:12月2日11:00—12月5日16:00。

具体办法:

1.职位查询:招聘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职位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2020年12月2日9:00至12月4日16:00期间登陆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选择“2020年李沧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按照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