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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州市立医院招聘公告
2024-04-24 11:12: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始建于1913年,是宿州市目前唯一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现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宿州医院,国家住院医生临床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宿州协作医院、解放军总医院远程会诊和教学医院、蚌埠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安徽省儿童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安徽省母婴保健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宿州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儿童危重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点、硕士研究生培养点,蚌埠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点。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才结构,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4年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历届本专科毕业生70人,其中医师医技岗位5人,护理岗位6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3、坚持理论考试、面试、体检相结合原则。

  二、岗位名称及岗位数

  1、详见附件《宿州市立医院2024年度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计划》。

  2、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当年毕业生;护理学专业不包含助产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身心健康,体检结果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医师、医技岗位条件

  1、学历:具有公办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网络教育、在职教育、对口单招。

  2、年龄

  (1)应届(2024年毕业生):25周岁及以下(199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历届:28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体外碎石中心医师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护理岗位条件

  应届(2024年毕业生):

  1、学历:具有公办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高中毕业起点)及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网络教育、在职教育、对口单招以及“3+2”专科学历。

  2、年龄:

  (1)本科25周岁及以下(199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科24周岁及以下(200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历届:

  1、学历:具有公办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高中毕业起点)及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网络教育、在职教育、对口单招以及“3+2”专科学历。

  2、年龄:

  (1)本科28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科27周岁及以下(199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护士执业证。

  4、工作经历要求:本、专科学历应聘人员须具有三级综合医院临床一线护理岗位近期连续满6个月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进修、培训、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立医院网站、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