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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武清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12 09:08: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武清区卫健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6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170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生(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现为武清区卫健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4年4月11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www.wqggjy.com)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4月21日16:00至4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4月21日16:00至4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