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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安定医院第二批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11-18 21:53: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精神科医师岗位、护理、药剂科、总务科等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精神科医师岗位:

  1.招聘岗位及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2)符合招聘条件的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派遣证)。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2020年天津市天津市安定医院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

  2.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0年11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www.tjmhc.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3.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adyyrsk319@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单位名称-精神科岗位-学历-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科。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PDF版);

  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PDF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需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备注栏)。

  (3)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下午5:00止。期间招满即止。

  4.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单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查结果,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5.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限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