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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江苏华东师范大学邗江实验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0-11-16 14:34: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报考指南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1月2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11月27日09:00-16:00重新登录邗江教育网(http://www.hj.gov.cn/jyj/)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邗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扬州市兴城西路174号邗江区教育局315办公室),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前3日内自行登录邗江教育网(http://www.hj.gov.cn/jyj/)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邗江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邗江区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邗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邗江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1月24日18:00;邗江区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11月25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地点和时间将提前15日在邗江教育网(http://www.hj.gov.cn/jyj/)、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j.gov.cn/rsj/)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考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邗江区教育局会同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邗江区教育局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