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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0-11-16 12:59: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6年,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共建河北医科大学协议。

  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直属附属医院,下设18个二级学院,2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5个专业入选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专业入选省级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学位授权学科覆盖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的完整医学教育体系。

  学校系统共有教职工150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在这支队伍中有一批学识渊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专家教授,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

  学校不仅是河北省的医学教育、医疗救治中心,也是河北省的医学研究中心。设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重点培育学科1个(法医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4个,河北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支持学科1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此外,学校还承办编辑出版学术刊物8种。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已成为河北省对外文化、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比利时、俄罗斯、爱尔兰、英国等12个国家的31所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协作关系,聘请了百余名外国专家担任学校的名誉职务,有留学生427人在校学习。

  此外,学校秉承大学服务于地方建设的宗旨,积极向地方政府与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先后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签署合作协议156项。

  (数据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11月16日至2002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所有应聘人员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信网及学位网上的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1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1月(含11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