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0年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0-11-16 13:01:12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面试、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1-87207736,0531-81911877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66608052,学校纪检监督0531-87207732

  点击下载>>>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