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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黄山市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1名)
2020-11-14 22:20: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合成确定后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政府重点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政府重点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上公布。县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政府重点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黄山市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需要选岗的,先选岗后聘用。对因怀孕需要暂缓推迟部分项目体检的人员,报考按成绩选岗岗位的,不参加该岗位选岗,待体检、考察、公示完成后,再参加该招聘岗位空缺岗位的选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