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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招录公务员公告
2020-11-14 22:12: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录职位表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b.qingdao.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六、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录对体检考察人选不再递补。招录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b.qingdao.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要求的2021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

八、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青岛市公务员局

2020年11月

相关附件

2021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2021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

来源:

http://zzb.qingdao.gov.cn/n24179460/n24181157/n32567615/n32567616/201113093500503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