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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民航大学第二批次招聘公告
2020-11-14 22:15: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民航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2021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成立的军委民航局第二民用航空学校,由毛泽东主席亲自任命方槐将军为校长,周恩来总理亲自选定校址。历经69年开拓进取,学校已成为一所民航学科门类齐全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中国民航人才的摇篮,科学技术研究的中心,国际文化交流的窗口。

  二、公告发布及招聘岗位

  招聘公告在中国民航大学网站(www.cauc.edu.cn)“通知公告”和“人才招聘”专栏、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等网站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中国民航大学2021年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中国民航大学2021年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附件2)。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要求:统招应届研究生毕业,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27周岁及以下。计算的时间结点为2021年1月1日,例如:27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英语水平:详见招聘计划表。雅思(学术类)6.5分及以上、PETS5级55分及以上、托福9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四级、八级60分(合格)及以上,可作为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替代条件;海归人员,如在以英语为主要语言的国家学习或工作两年及以上者,英语水平证书可不做要求。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国家、民航局、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应聘人员注册后,须牢记本人用户名、密码。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9:00-25日17:00

  2.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3.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6日9:00-30日17:00(45元/科)

  4.报名要求:本批次招聘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5.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后续招聘工作安排将在中国民航大学(www.cauc.edu.cn)人才招聘通知公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