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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市新津区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2020-11-14 22:16:23   地区:四川   浏览:0

  五、体检

  各岗位按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具体事项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http://www.xinjin.gov.cn/)公告。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程序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http://www.xinji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个人档案并向单位报到。对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未按时限报到的人员,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6年内不得申请调(流)动。

  九、待遇

  (一)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培育专项奖励。符合《关于印发〈新津县引进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才〔2019〕4号)要求的,可享受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培育专项奖励,最高40万元。

  (二)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补贴。符合《关于印发〈新津县引进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才〔2019〕4号)要求的,可享受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补贴,最高2.5万元/年。

  十、咨询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2517033(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28-82511600(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http://www.xinjin.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及聘用等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