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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画院第一次引进短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0-11-12 09:23: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5号)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发布〈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度短缺专业目录〉的通告》的有关规定,广州画院拟在2019年短缺专业(中国画)目录范围内,面向社会引进1名短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画院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西路66号,成立于1982年,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从事书画艺术的创作和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美术文化产业的开发和研究工作;开展美术文化研讨等文化交流活动;开展美术展览、收藏、研究、交流、教育推广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美术创作任务。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美术学类中国画(B050706)短缺专业人才1名,从事美术创作工作。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2、热爱美术创作事业,有一定的美术创作成果。

  3、符合引进短缺人才专业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详见《广州画院2020年短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12月7日。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办规〔2020〕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

  (2)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9:00时至12月9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符合岗位要求者填写“广州画院2020年第一次引进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需上传验证材料或鉴定材料)、业绩成果(发表的著作需上传著作封面页、目录页)、获奖情况等材料扫描后发邮箱195258695@qq.com,邮件标题注明“广州画院短缺专业人才引进”。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齐全。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2)专业招聘代码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资格初审。

  拟于2020年12月7日上午9:00时至12月9日下午17:00时止用人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查。

  1、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止。

  2、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西路66号广州画院402会议室。

  3、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材料、计划生育材料接受复查。如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复查的,发放考试通知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创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