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南华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协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做好市容市貌、拆临拆违等各项城市管理工作,不具有城管执法人员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城管职权。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满按正常协管员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3600元/月(含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地常住户口;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协管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男性为18周岁至35周岁,女性为25周岁至35周岁(法律专业、有工作经验者和退役士官士兵优先);
4、身高160cm以上,其他必要的体检科目合格。
5、具有全日制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曾在城管局做过协管员暨违反协管员相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协管工作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前仔细阅读《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协管员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双休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8时,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址:2020年11月12日中午13:00-17:00在南华县人社局一楼就业中心服务大厅报名;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在南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华县龙川镇滨河大道虹山小区对面)报名,联系电话:0878-7211432;
3、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个人简历和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半寸彩色照片3张;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
2、资格审查地点:南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虹山小区对面)。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城市管理基本常识等。
2、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
体检由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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