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山西大同阳高县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2020-11-11 10:31: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为阳高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10名、阳高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1.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服务山西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3.定向招聘参加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专科、本科毕业为1989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放宽至1984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到2020年服务或合同期满,持有《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8.报名定向招聘参加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编制外聘用医务工作人员,严格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精神执行,限定疫情期间服务处所为阳高县各级医疗机构范围内2020年援鄂抗击新冠疫情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4.现在校就读的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