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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充市顺庆区考核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部属应届免费师范生公告
2020-11-04 17:17:43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统一到高校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点拟集中设置在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和西华师范大学等四所高校。

  说明:其它师范院校(指未设招聘点的师范院校)的考生请自主选择一处招聘点参加面试工作。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确定。

  若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办法由面试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的公示:招聘工作结束后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三)签约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为签约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高校、招聘学校与之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的三方协议),同时每人签订《考核招聘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拟定于面试结束后择期在南充进行(体检公告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体检费用由教科体局承担,同时,省外考生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体检食宿补助,由用人单位负责补助落实。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签约资格。

  (五)考察

  签约人员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和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限报考英语科目者)到区教科体局和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和考察。

  (六)公示

  资格复核确认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顺庆区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若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若有提供虚假人事档案、证书和存在其他违纪违规情形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不予退还就业保证金。参加应聘的学生中,如已有聘用单位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聘用人员为部属公费师范生的,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足6年的不得流动;其他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按我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与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六、工作纪律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其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考核招聘。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属以上《通知》规定情形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公招,聘用后,应当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