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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0-11-02 10:08: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0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6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1,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8:00至11月8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