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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红河州属事业单位考试调动人员公告
2020-10-29 17:09: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州情)、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类别分综合管理类和医疗卫生类,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2.面试。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考试调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岗位考试调动人数3倍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条件依次从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考试调动计划数不足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单位自行通知。

  3.成绩计算

  需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其余岗位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调动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要注意审核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廉政情况等。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并在原单位和拟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考试调动中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试调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红河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试调动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考试调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考试调动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调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考试调动资格。

  五、重点说明

  (一)报考人员具有相应职称,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的,高职低聘,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

  (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如报名时未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不得参加此次考试调动。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