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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贡市自流井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人员公告
2020-10-29 17:11: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人社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0〕2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贡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自人才〔2019〕4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及名额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20年11月1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考生报考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的可“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并最终聘用的,在签订聘用合同时须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聘在辅助岗上,试用期满时仍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详见附件《2020年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考名额。2020年自贡市自流井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共计25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站(www.zgrsks.com.cn),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主管部门进行报名。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将弄虚作假记入诚信档案。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