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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5 12:44: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有关规定,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号

负责全省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发掘、研究,地面文物的调查、维修保护、研究,负责三星堆遗址调查、勘探、发掘、修复和学术研究、出土文物修复、保护技术研究,负责石窟寺考古、保护、研究和展示利用,承担国家和全省的文物科研项目,开展文物鉴定、文物保护科研咨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招聘公告中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和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招聘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09:00至2024年4月23日17:00。

  网上报名邮箱:294507520@qq.com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留学人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本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有效的副高级及以上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

  5.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需写明工作内容及年限);

  6.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以及论文全文;

  7.科研项目需提供能证明本人实际参与的相关材料,如科研项目任务书、项目验收证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申请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