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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1号)
2024-03-07 21:03: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要求,推动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24〕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长春市朝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及计划: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卫生院杨木村卫生室计划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名。

  (二)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

  2.统招大专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3.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临床医学专业。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内科学专业。

  二、招聘范围

  (一)2023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2020年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且仍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医。

  (三)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

  (四)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朝阳区乡村医生工作;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至2006年3月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6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3月11日9:00—16:3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315室党政办公室(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联系电话:0431-85109361。

  (三)审核材料

  1.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学历除外)、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填写完整的《吉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3.携带本人近六个月内正面免冠(不戴眼镜)二寸彩色(不限底色)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