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泰州市中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0-10-28 16:53: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核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严肃处理。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体检由泰州市中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同时要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第二章注册条件”的相关要求。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市中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要求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市中医院网站、泰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考核成绩与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供的,不予备案。

  备案完成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5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策咨询、监督举报

  本公告由泰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招考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611226,15951177766;联系人:包先生,张先生。

  监督举报电话:

  0523-86393619(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6393166(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23-86880623(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1.2020年泰州市中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二批).doc

  2.2020年泰州市中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泰州市中医院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