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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边敦化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0-28 16:56: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其中,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聘主管单位现场审核人员将考生相关信息录入《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教育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2020年报考敦化市所属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

  笔试考点设在敦化市第一中学校,笔试时间为11月14日上午9:00至10: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5)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并在敦化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敦化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2020年敦化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市教育局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