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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二)
2020-10-28 09:26: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1.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临安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事业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四条规定执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5.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面试成绩,以及面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人才网(www.larcw.com)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