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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前进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2020-10-28 16:49:4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岗位,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补充并履行相关程序。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面试人选数量与岗位职位数量之比低至1:1时,该岗位取消。

  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佳木斯市前进区人社局组织现场资格确认,请考生关注网站的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校相应教材。面试分值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专业科目成绩并列,则加试笔试,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或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报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试委托第三方具有考试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

  3、体检和考核。

  (1)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交体检医院。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由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组织考核后在没有公示拟聘用名单前主动放弃的,按程序由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提出,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公示合格人员填写《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五、待遇及要求

  应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并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擅自调动工作,五年内调离前进区者视为违约,人社部门不予以办理调转手续。

  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在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