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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0-28 17:00: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的公告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公告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合同或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