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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0-28 09:50: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1)环保相关的法津、法规、制度;水、气、声、固废以及土壤等监测技术标准及规范;

  (2)监测数据分析处理及应用。

  参考资料:

  (1)《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第四版(上册,2015年,中国环境出版集团);《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第四版(下册,2018年,中国环境出版集团);

  (2)《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培训教程》第一版(2019年,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

  (3)现行环境监测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0年12月5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专业笔试原始成绩于2020年12月22日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人事管理”栏目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或到主管部门查询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0年12月28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0年12月22日17时前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申请核查本人相应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12月28日前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人事管理”栏目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月6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等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12月25日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滑东三路88号,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61502620)、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地址:成都市温江区花土路689号,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028-87772349转8196)、省环境信息中心(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0589206)、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营通街57号;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8-87750927),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