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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公告
2020-10-27 13:06: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充实我会直属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发〔2013〕2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单位广州市文艺报刊社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是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州文艺》杂志、《诗词》报两类刊物的出版工作。《广州文艺》杂志(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0257-022X、国内统一出版物号:CN44-1015/1)创刊于1972年,是广州市唯一的文学期刊,广东省优秀期刊。《诗词》报(国内统一刊号:44CN-0021),创刊于1985年,是目前国内唯一具有统一刊号,面向海内外发行的半月刊诗词类报纸。

  二、招聘岗位

  详见《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准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以及技能要求等;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7.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至2020年11月11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其中:

  1.“2020年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的旧专业部分,报考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