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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复兴中学招聘公告
2020-10-26 13:09: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的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平分,按学科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信息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

  3.面试:时间拟定于11月22日。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说课,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课题进行现场说课,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答辩,应聘人员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及格线,没有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按照两部分成绩5:5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试结果在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导致参加体检人选超出比例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上述考察中应聘教师的个人素质和能力需达到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人选空缺的,将按照政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出现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20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