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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江技师学院赴高校招聘公告(镇人社事招公告16号)
2020-10-26 13:09: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技师学院教学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至200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镇江技师学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2020年镇江技师学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及时间:

  11月2日下午13:00-15:00,淮阴工学院逸夫楼2楼;

  11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淮安鼎立国际酒店(淮安市清江浦区6-1号)。

  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及近期两寸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4.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文章)情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报名现场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综合答辩和试讲。

  (一)01-03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综合答辩和试讲。

  1.综合答辩

  综合答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综合答辩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根据综合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入围试讲(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综合答辩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试讲。

  2.试讲

  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综合答辩30%、试讲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二)04-06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试讲。

  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综合答辩、试讲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综合答辩次日,成绩在报名现场公布;总成绩于试讲次日在报名现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均不实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