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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0-21 13:17: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前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才信息网”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纪律检查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务必自觉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应聘各环节服从管理,确保健康安全。

  咨询电话:0851-86906118

  监督电话:0851-86906045

  七、本方案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负责解释,未定事宜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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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