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内蒙古通辽科左中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列编教师公告
2024-04-11 20:24: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4.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5.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现场报名的当场通知审核结果;邮箱报名的,邮箱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科左中旗校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校园招聘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每组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和有关专家担任,非用人单位评委人数应不低于二分之一。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5.同一岗位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决定取舍。

  2.体检工作由科左中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科左中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报科左中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科左中旗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报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取消资格情形

  (一)报名阶段虚假填报、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