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教职工准入情况、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https://www.tjlj.tj.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拟聘岗位2至岗位6的人员,需在入职后2年内取得与岗位相关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岗位9需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最低服务期5年,首次聘用合同约定该条款。
九、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有关调整信息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最终解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797162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797352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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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4年4月28日
原标题: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tj.gov.cn/xinwenzixun/gggsnew/202404/t20240428_6612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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