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0年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0-10-19 22:12:17   地区:河北   浏览:0

  (四)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到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日期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

  2020年10月29日上午8:30开始,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地点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楼11层会议室

  4、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由学院选派七名专家组成,其中主评委一名,评委六名。

  5、面试要求

  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和面试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科研能力、学术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对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组织复试。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7、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顺序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若再相同,组织复试。

  (五)考察

  2020年10月30日,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进入考察考生名单。由学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六)体检

  2020年11月2日,学院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并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

  2020年11月4日,对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待遇

  正式聘用后办理入职手续(本人在学院工作期间按事业性质对待),纳入学院人员控制数管理。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或家长可到报名现场咨询,不设咨询电话,未尽事宜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