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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攀枝花市东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2名)
2020-10-19 22:15: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202.61.89.231/index.aspx、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dongqu.gov.cn、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www.pzhdqrc.com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2)要求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末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其中,2020年高校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6)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在公招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岗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东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