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境内本科须2B及以上)和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全日制本科生,采取面试方式引进,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业务潜能等方面。
根据考核、面试结果,依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体检合格者(含因怀孕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人员)列入考察人选范围。
2、考察:考察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同时对引进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拟定引进人才人选并报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研究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引进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核发《新绛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聘用审批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才聘用后,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须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违反服务期限规定的,责任自负。
五、纪律要求
新绛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从事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或用人单位负责人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要实行回避。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引进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
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9-7532670
监督电话:
新绛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359-7912380
本方案由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引进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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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绛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新绛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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