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柳州市柳江区社会福利院招聘编外社会人员公告
2020-10-18 21:35: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柳州市柳江区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89年,是柳江区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设有福利院总院、西院、成团分院、土博分院4个院区,现有在职员工95人(含第三方服务人员),机构供养服务对象约200人。主要负责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服务和柳江区1300多名特困人员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近年来,柳江区社会福利院牵头开展的养老服务管理和改革工作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在农村养老机构改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地方标准制定等方面走在广西乃至全国前列。

  柳江区社会福利院开展和参与的工作分别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敬老文明号”、广西三星级养老机构、广西3A老年人宜居社区、柳州市优秀养老院院长等荣誉称号。是广西首批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试行和新照料模式试点单位、广西首批特困供养机构“1+N”联合体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单位、柳州市首批政府购买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单位、柳州市社会工作一线服务型人才单位、柳江区“医养结合”试点创建单位、《柳江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工作执行规范》标准化试点单位。

  因工作需要,柳州市柳江区社会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社会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社会工作岗位

  1.热心社会工作和养老服务事业、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负责社会服务项目策划并组织实施;

  3.撰写活动方案服务通讯稿件,公众号推送;

  4.撰写项目总结、调研报告、对接项目检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5.开展工作团队的培训和发展规划;

  6.根据《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和《广西老年人能力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社会工作;

  7.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社会活动参与等服务;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心理学、法学、养老服务管理等社会学相关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2年以上社工或养老行业管理经验;

  3.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3年以上社区服务工作经验;

  4.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坚强的文案功底和文书撰写能力。

  二、工资待遇与管理要求

  (一)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1个月,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

  (二)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39号)执行。

  (三)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全职,执行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工作时间。

  (四)福利待遇: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保五险。

  (五)每年对外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外聘人员岗位、工资以及单位与外聘人员解聘、续聘的依据。

  (六)入职3个月后根据能力成长、综合能力突出者,可列入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孵化对象,升职提薪。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南六街11号二楼,柳江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管理办公室。

  3.联系人:覃柳凤  电话:0772-7200196。

  4.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2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