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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西州吉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9人)
2020-10-18 21:36: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意见,“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考核鉴定意见。面向建档立卡户的职位,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和市扶贫办出具的证明。面向村(社区)干部的职位,需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并经市委组织部(或市民政局)审定签署意见。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如因考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为国家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吉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3.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

  七、本招聘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3-8521004(市纪委监委)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0743-2813511(市人社局)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43-8222104(州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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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2020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卷科目归类表.docx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6日